11.護國長生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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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,還有相當部分的竹紙在製作出來後,被用作印刷佛經及其他書籍。

這些東西都和護國寺有關。

現在於興元府裡,在大尹高嶽支援下,近兩年來明玄法師的淨土宗護國寺力量拓展得非常迅速,明玄法師培養了數位優秀的佛寺中堅,不但在興元府本地傳教,並且還向巴南、涇原、鳳翔和金商,乃至山南東道等地散播淨土宗。

然則明玄法師從不和佛教其他宗派那樣搞“神會”(類似現代的廟會),來鼓動善男信女們捐錢帛、捐粟米,明玄法師走的是三階教的路子:在佛寺裡設立“長生庫”,也是種金庫。

長生庫,其實是效彷彿教三階教的“無儘藏”。

而無儘藏則得自於“無儘藏施”,也就是所謂的信徒為表示對佛教的支援,對佛寺和僧侶進行佈施。其中最主要的是“飲食無儘施”,共有十五類,哪十五類?粳米、糯米、粟米、麵、油脂、小豆、大豆、柴、作食人(信徒義務給佛寺的齋會做飯,也算是一種佈施)、鹽、蜜、薑椒、乳酪、胡麻、瓜果蔬菜,用於修道弘法,平日裡便囤積在寺廟裡,慢慢形成個金庫,這便是“無儘藏施”。

不過無儘藏並非像有些學者那樣認為的,是寺廟拿來對外放高利貸的。其實無儘藏的用途主要有三:

一份,用於增修佛寺;

一份,用於救濟施捨貧苦的百姓;

一份,則作為供養僧人法事的齋品(畢竟和尚做法事,也要吃飯)。

特彆要注意的便是第二份,有時候寺廟無償地用無儘藏來救濟百姓,起到調節社會的作用,不過當信徒資用有缺時,也可向寺廟借錢。

這種借錢,是不需要立契約文書的,也就是全靠信徒的信仰榮譽感來支撐,故而賴賬不還的人是極其少的,因為你借的不是寺廟的錢,而是其他信徒佈施給寺廟的錢,若是不還,實則是種下惡因,定會遭到報應,在這種理唸的控製下,隻要有可能,信徒是絕對會還錢的。

不過呢,相當部分信徒在還錢時,同樣出於信仰榮譽感,認為我借多少就還多少,不是顯得不夠虔信嘛!所以往往會出現主動多還的現象。

這樣就很容易被誤會為“高利貸”。

當然,也有相當部分的寺廟,公然放高利貸,比如敦煌那邊的寺院,放貸的利息就是百分之一百,遠遠高於朝廷規定的百分之四十的上限。

所以唐玄宗曾下過道詔令,認為三階教在京城的化度寺:“每年正月四日,天下士女施錢,名為護法,稱濟貧弱,多肆奸欺,事非真正,即宜禁斷”,便下令查封了三階教的無儘藏,把錢全都拿出來,修了番寺廟後,其他的全散給貧窮的寺觀了。

故而明玄法師的長生庫,既要發揮無儘藏的作用,也要規避無儘藏曾遭受的非議。

在和興元尹高嶽商議後,明玄法師是如此做的。

一方麵,護國寺繼續遊說興元府的善男信女佈施,這點不變,富人可以每天捐個四五十文,其中高嶽帶頭,每年從俸祿五千貫裡捐出十分之一,他妻子雲韶也會從脂粉錢裡捐一百貫,至於經濟條件不好的民戶、軍卒,你一年哪怕捐個一合粟米也行,這點並不強製。

護國寺長生庫,有義務在全興元府各鄉設道場,立道場司管理,道場內有“悲莊”,負責救濟鰥寡孤獨,而道場所在的民間或軍營裡,百姓和軍卒有超度方麵的需求,護國寺僧侶也必須無償提供服務,比如先前出征蕭關、鳴沙的白草軍和土團,陣亡的五百餘士兵,就是由護國寺做的法事。

借貸方麵,護國寺長生庫規定,道場所在的各鄉鄉人,“舉負”(借款)五貫錢以下,必須要立契約文書,限定還款期限,但無需交納利息,如果借貸錢用於購置六畜、種子、農具的,可放寬至八貫錢;借貸五貫錢至二十貫錢的,交利息百分之十,稱“除陌錢”;二十貫至五十貫的,利息百分之十五,依次遞增。

興元府的軍府、富商、官員和軍將,也可將自家財富貯於長生庫的櫃中,不過和長安的櫃坊收取“僦櫃錢”(也就是存款方要向櫃坊交保管費)不同,高嶽和明玄商議完後,反其道行之,大宗的貯錢貯帛不但不收“僦櫃錢”,還會返歸給你百分之三或五的“普盆錢”——說白了,和近代銀行有些類似,用於聚集民間或官方財富,集中力量辦大事。

由是,護國寺很快就承擔起興元金融中心的角色,它的長生庫一麵吸收佈施和僦櫃,一麵也在用無息借貸的方式,幫助興元的田士和民戶,肩負著信用社和合作社的角色。

非但如此,高嶽還要求護國寺擔當麵向底層傳播知識資訊的作用,他動用興元尹的權力,一次性將數十頃的土地贈給護國寺,並且認可護國寺雇傭“淨人”(也就是寺戶,僧侶從事農商業勞作被稱為不淨事,所以要找專門的淨人代替他們去做)經營田產、造水磑的行為,護國寺可以收“度牒錢”,也可以在收穫季節向需要水磑來磨麥子稻子的民眾收取“碾課錢”——不過高嶽也給護國寺下了“和糴本”和“科敷本”。

和糴本和科敷本,實則就是兩個賬本。

前者即是,每年夏秋時,興元府可以“和糴”,也就是用低價“統購”規定數量由護國寺寺田出產的糧食,寺方不可起價;而科敷本,就是興元府要收取護國寺的部分“特產品”,哪些特產品呢?很有意思,高嶽說我隻要幾種東西,佛經、曆書和農書,每年你按照定量給我交納來。

中國古代的僧侶,可能在傳教時有的陽春白雪,有的下裡巴人,可他們無一例外都是當時的知識階層,很多僧侶精通哲學、醫藥、曆法、天文、機械等多門學問,高嶽不能讓他們的才華浪費掉,就規定瞭如此的“科敷本”。

印書在當時是個花錢活,用洋州竹紙印刷,一本佛經或曆書,得兩三貫錢,這是普通百姓很難負擔起的,現在高嶽用“科敷”方式,征收佛寺印出的書本,然後無償頒發到各鄉道場去,讓民眾來閱讀學習。

故而,和糴本和科敷本的實施,實際是高嶽變相地在向寺院征稅!

這在整個唐朝,還是未有的現象。

當然高嶽和護國寺是共生共利的關係,推行冇受到阻礙,但當他把護國寺扶持起來後,就要照葫蘆畫瓢,向全興元府的其他寺廟同樣下達此兩本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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